评价项目编号 | 皖 | |
评价项目名称 | ||
评价对象及评价范围 | 评价对象:安徽德普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普”)年产35000吨水性高分子材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评价范围和内容:年产35000吨水性高分子材料项目的选址与总平面布置、生产装置设施、储存设施、配套辅助设施和安全管理等。具体区域或装置设施包括:包括生产车间(甲类)、成品库房(丙类)、埋地罐区(甲类)、危险品仓库(甲类)、控制室、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包括辅助用房、箱变室、消防水池、循环水池、污水收集池、事故池)等 | |
项目简介 | 安徽德普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000吨水性高分子材料项目位于肥东县,建设单位为安徽德普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产品为水性干法纯丙型纸塑复膜胶、水性干法苯丙型纸塑复膜胶、水性湿法醋丙型纸塑复膜胶和水性湿法纯醋丙型纸塑复膜胶原胶,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于2013年4月完成安全条件评价并经专家评审定稿,同年 5 月获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14年12月完成安全设施设计并经评审专家同意定稿;成品仓库和研发楼于2017年4月12日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情况登记表(肥东县公安消防大队);危险品仓库和生产车间于 2017年4月17日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肥东县公安消防大队);罐区(埋地)于2022年6月6日取得合肥市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合建消审字〔2023〕第0093 号),于2023年5月29日取得合肥市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肥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建消验字〔2023〕第0024号)。 由于在建设期间出台或更新的规范文件等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要求,以及在试生产过程及主管部门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新的安全问题,为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本项目进行设计变更,于2018年12 月完成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并经评审专家同意定稿;于2024年12月19日完成试生产方案编制经评审专家同意定稿;于2024年12月28 2026年因监管要求和生产需要进行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变更范围为:1.水性干法纯丙型纸塑覆膜胶、水性干法苯丙型纸塑覆膜胶的产品生产辅助用 料调整,增加丙烯酸树脂;2.外购氨水浓度由35%调整至 15% ,取消稀释环节;3.储存设施调整:对危险品仓库、成品库房、丙类堆棚进行物质储存情况进行调整。该设计变更于2026年6月经评审专家同意并定稿。 | |
项目组成员 | 组长 | 姓名: |
成员 |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 |
报告编制人 | 姓名: | |
报告审核人 | 姓名: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姓名:林昊(一级安全评价师) | |
现场开展工作的安全评价师名单、时间和主要任务 | 评价师:张道广、严云梅 时间: 主要任务:现场勘察 | |
报告提交时间 | ||
现场照片 | ||